关岭自治县民政局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知识指南公告

日期:2026-05-19 11:3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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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2、社会团体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工作以外的相关活动;

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备注:由乡镇(街道)管理、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无需登记的其他组织,不纳入非法社会组织范畴。

二、什么是 “山寨社团”

未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开展各类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非法社会组织常用迷惑手段

1、冒用仿冒合法名称:擅自冠以 “中国”“中华”“全国”“世界” 等大名头,部分名称与合法登记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且抄袭正规官网宣传内容,混淆视听。

2、蹭热点包装造势:假借公益互助名义,跟风炒作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社会热点,吸引社会公众参与。

3、挂靠抬高自身身份:刻意在党政机关周边及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拉拢退休党政干部、社会名人站台代言;通过付费媒体宣传提升虚假影响力。

4、依附正规组织混编:挂靠合法登记社会组织,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与正规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冒充事业单位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5、组织形式花样繁多:既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名头,也冒用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称谓开展活动。

四、社会组织真伪查询方式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

2、关注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我要查询 — 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组织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核验。

五、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相关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自觉远离、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提供便利;严禁参与发起成立、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严禁接纳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机构或下属机构;严禁为其提供账户使用、场地支持等便利条件;严禁为非法社会组织作虚假宣传、背书造势。

(二)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警惕,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宣传。

(三)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加入社会组织或与其开展合作前,务必提前查验合法登记资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积极向我局举报。

六、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举报渠道

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违规活动,可及时向县民政局举报。举报请尽量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活动地址、违规活动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等。

我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预留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将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851-37221166

举报邮箱:glxmzj1@163.com

邮寄地址:安顺市关岭县顶云街道新城村民政局

关岭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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