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6〕12号

日期:2026-09-30 10:51

来源: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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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韦洪英、陈荣珍诉你公司因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关劳人仲案字〔2026〕58-1、58-2号),因本委依法向你公司送达立案仲裁文书后,你公司无故未出庭,本委作缺席裁决,案件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劳人仲裁字〔2026〕60-1、60-2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你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该份裁决书,到期即视为送达。

领取地点:贵州省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高家井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0851-37220305

特此公告


关岭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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