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各项扶持政策

日期:2018-01-02 17:00

来源:关岭自治县投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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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用地,以日处理100吨为例,占地面积需30亩。

2. 政府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承诺在30年经营期内和项目覆盖区域内,不再重建同类项目,保证建设方特许经营的唯一性。

3. 由政府负责项目用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协调工作。

4. 政府开征垃圾处理费,按有关政策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每吨垃圾120元的垃圾处理费。

5. 政府应负责协调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部门,负责把城市垃圾清运至本项目所在地的垃圾资源化工厂进行处理。

6. 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特许经营权手续,协调立项、规划、环保、林业、水保等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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