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法律顾问联系相关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拟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和办案装备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情报信息库、信息化指挥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负责机关办案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机关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计算机设备、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干部室: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等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承担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承担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职纪检员等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受理对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承担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统筹开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规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承担综合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承担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以下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纪依规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等。
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和督促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和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