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日期:2022-08-09 17:19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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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惠对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批准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民宗委批准的民族贸易企业。

2.优惠利率标准:在贵州省辖区内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放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一律不准上浮。 咨询电话:0851--372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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