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惠民政策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可向关岭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民商事诉讼代理或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公证等法律服务。咨询电话:0851-37220148、12348。
二、公证:
1.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
2、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中的相关业务,对于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减半收取公证服务费或者免于收取公证服务费。
3、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按规定减免相应的公证服务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国家和省规定应该享受费用减免政策的,公证机构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
三、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指导、协助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咨询电话:0851--37847348
四、远程视频会见:县司法局在花江、普利、岗乌、新铺、永宁、百合街道、断桥、司法局二楼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八套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监狱服刑人员家属可就近选择到上述七个司法所及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申请会见在监服刑人员。咨询电话0851-3784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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