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惠民政策

日期:2023-09-10 09:33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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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猪饲养老保险: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保险保额分别增加至 1500 元和 800 元,保险费按照中央补贴 50%、省级补贴 17%、市级和县级各补贴 9%、投保人 15%的比例承担。在全县范围免除中央政策性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险种的贫困户自缴部分保费。积极开展生猪价格保险工作,将生猪价格保险纳入地方特色保险,保费按照省级财政补贴 50%、市级财政补贴 10%、县级财政补贴 20%、投保人 20%比例承担,能繁母猪保险期限1年育肥猪保险期限4个月

2.免费发放疫苗政策:免费向养殖户发放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狂犬病、山羊痘和炭疽等疫苗。

3.免费强制免疫政策:由村级防疫员免费强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5种疫病实行免疫。咨询电话:0851-3722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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