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变动需提供材料

日期:2019-01-02 17:19

来源:关岭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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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变动

第三十九条  市内移居

(一)入户(投靠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入户相关材料;

3.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立户(购建房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立户相关材料;

3.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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