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02 17:19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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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市外
第四十条 贵州省内的户口迁出实行“网上办理”,凡符合迁入条件、所需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跨省的户口迁出,凭迁出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