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则》出台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第十六条要求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第七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安顺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安市发〔2020〕8号)第四十条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细则》政策依据、起草过程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安顺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安市发〔2020〕8号)
2.起草过程:由负责预算绩效相关同事及负责人根据上级相关管理办法组织研究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经过热烈讨论,制定该细则,期间初步方案报分管领导再次审核并仔细研究形成定稿后报县人民政府印发。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一共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从总则、职能职责、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方面详细对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阐述了方案出台的背景、预算绩效管理的定义、全方位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管理的执行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职能职责”,明确财政及部门职能职责,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理顺内部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的定义、所针对的项目及政策。
第四部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的定义、遵循的原则、相应指标体系及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阐述绩效监控定义、采取监控的方式。
第六部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阐述绩效评价的定义、主体、主要内容、绩效评价流程及评价定级方法。
第七部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阐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定义及在不同环节的运用。
四、落实细则重点问题问答
问:为什么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有利于夯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指的是什么?
答: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要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加强结果应用等内容。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有哪些?
答: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主体,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审核部门报送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
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及指导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工作。下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资讯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参与主体,主要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财政在开展绩效评价时可请第三方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