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981225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协助贵州山水汇晨藤艺有限公司招聘工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府办发〔2021〕23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协助贵州山水汇晨藤艺有限公司招聘工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6日
关于协助贵州山水汇晨藤艺有限公司招聘工人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市场主体也是为稳就业保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脱贫户和易地搬迁户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委、县人民政府引进贵州山水汇晨藤艺有限公司在我县创办集藤艺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藤制品生产扶贫车间,解决我县脱贫户和易地搬迁户等劳动力群体及大龄人员就近就业,现就协助企业招聘生产工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目标
结合企业生产订单要求,协助配合企业招聘生产工人1100人,其中第1批招聘300人,第2批招聘300人,第3批招聘500人。
二、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条件。公司生产加工产品主要适合在家大龄人员就业,招聘年龄要求18-65周岁(身体健康),公司免费提供技术培训。
(二)工资待遇。一是百合街道办同康社区扶贫车间、建材园(港安水泥厂旁)、顶云街道办下良寨安置点第一个月培训期间保底工资2000元/月,需要按时上下班;其余由乡镇(街道)另设加工车间,第一个月培训期间保底工资1500元/月,计件超过保底工资按实际计算。二是第二个月基本熟练后工资在2500-3000元。三是第三个月熟练后工资3000元以上(以上均按计件核算工资),公司免费提供中午简餐。
三、务工地点
计划在百合街道办同康社区、产业园区(港安水泥厂旁)、顶云街道办下良寨安置点先行设立加工车间,目前,百合街道办同康社区已经开始生产运行,拟于9月10日前启动建材园加工车间(港安水泥厂旁)、顶云街道办下良寨安置点加工车间生产运行,拟于9月30日前除4个街道办外其余乡镇启动生产运行。
四、工作措施
(一)线上宣传发动。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宣传。一是乡镇(街道)利用村(社区)建立各类微信群和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招聘简章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乡镇(街道)利用村(社区)广播音频进行宣传;三是县传媒中心利用“微关岭”、县人社局利用 “关岭就业帮”、关岭智慧云就业平台直播带岗进行宣传;四是县广电公司通过广播云平台进行宣传;五是县人社局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对接,通过驻村第一书记微信群进行宣传。
(二)线下宣传动员。一是各乡镇(街道)通过发动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利用晚上组织召开院坝会进行宣传,每个村(社区)必须召开一次院坝会,要把公司招聘年龄、工资待遇、产品加工情况等宣传到位;二是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要结合企业用工年龄要求,针对本村(社区)在家适合劳动年龄段人员开展上门宣传动员;三是做好跟踪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确保应聘人员到厂面试,不能只上报名单,造成报名人数多,进厂人数少,满足不了企业用工需求。四是各乡镇(街道)按照招聘时间进度每周五下午3点前报送组织进厂面试人员名单给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与企业核对,每周通报1次。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专班。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报名和组织辖区报名人员面试,按时完成招聘任务,确保藤艺加工项目落地、落实,有效解决我县脱贫户和易地搬迁户等劳动力群体及大龄人员就业,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考核监督。由县人社局牵头按周进行调度,对乡镇(街道)在组织宣传招聘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宣传组织不到位、仅在微信、宣传栏张贴招聘简章,不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上门进行现场推荐,为完成招聘任务凑人数、抵任务的,宣传组织报名人员不精准,实际报名人数与进厂人数差距大的,将进行通报,经通报仍然不整改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各乡镇(街道)协助贵州山水汇晨藤艺有限公司招聘工人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街道)办名称 |
批数 |
完成人数 |
完成时限 |
备 注 |
1 |
关索街道办事处 |
第一批 |
20 |
8月5日前 |
同康社区 |
2 |
龙潭街道办事处 |
50 | |||
3 |
顶云街道办事处 |
20 | |||
4 |
百合街道办事处 |
210 | |||
5 |
小 计 |
300 | |||
6 |
关索街道办事处 |
第二批 |
60 |
9月10日前 |
建材园 |
7 |
龙潭街道办事处 |
60 | |||
8 |
顶云街道办事处 |
180 | |||
11 |
小 计 |
300 | |||
13 |
花江镇 |
第三批 |
100 |
9月30日前 |
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加工地点 |
14 |
永宁镇 |
50 | |||
15 |
岗乌镇 |
50 | |||
16 |
上关镇 |
50 | |||
17 |
沙营镇 |
50 | |||
18 |
新铺镇 |
50 | |||
19 |
断桥镇 |
50 | |||
20 |
坡贡镇 |
50 | |||
21 |
普利乡 |
50 | |||
22 |
小 计 |
500 | |||
23 |
合 计 |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