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履职尽责,加强探索实践,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改革等各项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69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公开内容为:单位工作职责1条、领导之窗3条、机构设置22条、政策文件6条、工作动态7条、窗口办事指南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机关简介25条、部门权责清单1条、权力运行流程图1条、关岭自治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方案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8条、土地供应年度计划2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结果公布实施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澄清公告6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16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示1条、砂石矿成交结果公示1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台账表1条、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1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54条、不动产遗失声明(公告)43条,不动产注销公告4条、不动产异议公告2条、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信息1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1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公告1条、矿产资源管理信息5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单位公示公告栏公示规划许可审批事项12条,通过安顺市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公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事项15条,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土地征收类6件,申请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建设用地备案信息、征地补偿政策等;其他类1件。全年共办结7件,予以公开的7件。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应诉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强化了各股室职责分工,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录入信息公开。三是严格审查,规范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保密审查,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由办公室将采集整理的政府信息先报分管领导初审后,再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发,最后公开发布。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突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阵地、为民服务主窗口、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积极保障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并通过政务客户端、安顺市公共交易中心、政务公开栏等其他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精准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了职责分工,压实了工作职责,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 |
增23 |
48 |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68 |
3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增1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94.6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1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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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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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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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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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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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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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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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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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1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1.行政复议其他结果:驳回、撤回;行政诉讼其他结果:按撤诉处理、中止。
2.第一栏数据为部本级各司局数据,第二栏数据为各督察局数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与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与公众对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规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抓好落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指南,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二是加强对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管理,对自然资源所有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系统,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其他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