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特此报告2020年度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此报告所列数据均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以及政务信息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若有疑问,请联系: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7223497,邮箱:glxws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上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工作制度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股室职能、办事程序、卫生计生相关政策等,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有效;长效举措方面,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高质量落实,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员参与此项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高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并有效地提升了大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能力。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程序,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以及政务公开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0条,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以及政务公开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0条。主要涉及人事招聘、医疗救助、公共资源配置、医疗卫生、部门工作动态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信息、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业有关方针、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
1、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不存在此项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均免费。
4、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针对要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分工,专人负责,有效地保证了要点工作落实的准确、高效、合理,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6 |
0 |
12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5 |
减少12 |
9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我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上看,在公开意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地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做好卫生、计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
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