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属各部门:
按照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精准摸排我乡劳动力返岗及就业创业情况,结合本乡实际,现将督查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对象
各村指挥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劳动协管员。
三、督查内容
督查各村指挥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劳动协管员排查劳动力返岗及就业创业情况是否精准。是否按照“六清”要求逐户、逐人、逐项入户进行排查,即:就业创业地点清(具体到省、到市、到县区)、就业创业单位名称清、就业或创业行业清、从事工种清、月工资清、联系电话清。在家未就业创业劳动力,是否按照就业意愿“四清”进行排查,即:就业创业地点(具体到省、到市、到县区)、就业或创业行业、从事工种、月工资等意愿。因特殊原因无法就业创业劳动力,是否注明未就业具体原因。
四、督查方式
每月或每周从每个村上报的劳动力就业台账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台账进行抽查。采取电话核实和实地入户核实的方式进行。重点从台账逻辑关系、就业栏目、联系电话、务工地点等方面进行督查。
五、督查标准
对于在督查中发现每个村出现抽查错误率达到5%(没有接听电话的不属于不精准),对该村所涉及的干部进行示警约谈;发现抽查错误率达到10%,对该村所涉及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发现抽查错误率达到15%以上,对该村指挥长及所涉及的干部交乡纪委问责处理。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