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落实县政府防汛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乡的防汛工作,保证全乡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县政府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洪涝、干旱、山洪,以及供水危机和地质、地震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王 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方 杨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陈佐品 乡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范 煜 党政办负责人
王秀生 财政分局副局长
刘贵克 乡安监站站长
叶科汉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宝彬 乡林业站站长
龚 进 乡派出所所长
杨 鹏 乡司法所负责人
王可勇 乡文化站负责人
王芝军 乡卫生院院长
陈学奎 乡水利与移民工作站站长
罗 刚 乡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叶 江 东关村村总支书记
刘贵利 月霞村村总支书记
冯厚健 长冲村党支部书记
殷尚伟 大地村党支部书记
刘忠凯 长田村党总支书记
江胜伟 南亚村党支部书记
罗 燕 丫新村党支部书记
卢长勇 马马崖村党总支书记
石正益 普利村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房办,陈佐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陈学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乡内河流防御洪水方案;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和重要河流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1、乡文化站: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乡水利和移民工作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
3、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4、乡民政所: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乡财政分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乡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6、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协调防汛材料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7、乡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洪水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天气预报和水情变化情况,向全乡人民发布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
(二)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和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抗旱队伍,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1)重要河流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
(3)全乡范围内发生极度干旱。
2、重大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
(1)重要河流发生3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3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
(3)全乡范围内发生重度干旱。
3、较大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
(1)重要河流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
(3)全乡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
4、一般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
(1)重要河流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发生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
(3)全乡范围内发生中度、轻度干旱。
(二)应急响应行动
1、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长主持乡防汛抗旱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请县防指防汛抗旱工作组;乡政府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洪抗旱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每天均应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防汛抗旱措施;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派出专职人员赴一线指导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2、重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派出相关领导率工作组、专业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在全乡发布汛(旱)情通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相关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派出专职人员,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较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乡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乡防办将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通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向县防办报告。
(2)乡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4、一般级应急响应行动。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乡防办派工作组、专业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情况报告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及相关领导。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江河洪水。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2、山洪灾害。当发生洪灾害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有关部门及时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3、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当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乡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同时,乡防办发出预警信息,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在水库有溃坝险情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
4、干旱灾害
(1)特大干旱。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全乡人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必要时报经乡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3)中度、轻度干旱。加强旱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出现水旱灾害后,通信部门要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对重点堤防、水库的易出现的水利工程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出现险情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
(三)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各村委会和乡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直接为受旱地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2)乡防办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和支持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和应急需要。
(3)各村委会要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缺水村并建立应急供水机制。
(五)经费保障
防汛抗旱经费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实报实销,不另设专项经费。
六、善后工作
(一)救灾善后工作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和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普利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当地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备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针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普利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