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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 )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函 〔202139)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和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实行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如下:

1.在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等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权责清单等相关信息。

2.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等栏目主动公开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保案件、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公开空气质量周报、月报信息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情况、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案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3.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等栏目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4.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等栏目主动公开上级、本级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2021年门户网站总计发布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务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途径、方法进行了阐述,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进行公示2021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继续完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等,推动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强化重要政府信息管理。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平台按要求规范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执法、环保案件、政策法规等重要政府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按要求加入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降低政府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无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关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传统公开渠道进行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要求编制了《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务公开指南》、《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务公开制度》、《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力求做到责任明确、认识统一、工作规范、制度完善、落实到位,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快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强化责任落实。我局调整和充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其他室协同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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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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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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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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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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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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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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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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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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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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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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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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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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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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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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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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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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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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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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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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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公开要素还不够齐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完善,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工作动态内容单调。

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 ,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法定公开内容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无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二是行政许可由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和许可,并在市级政务大厅公示,县区无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