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何天元

职务: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

领导分工

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何天元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县禁毒办工作,分管刑侦、经侦、网安(含情报中心)、禁毒大队工作,联系第三党支部(刑侦)、第十一党支部(断桥、坡贡)、第十四党支部(禁毒、经侦、网安)及断桥、坡贡派出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