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孩子无人看管问题,让学生上下学与家长上下班无缝衔接,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黔教函〔2021〕10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3号)及《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扎实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解决新时期教育发展主要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让学生在学校幸福、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 勇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罗绍鹄 县人民政府副科级长督学
罗鸿雁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蔡 洪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陈 寅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晏彦敏 谢米粘 鲁少波 王淑丹 邹书会
刘红元 罗明星 王恩华 李正兴 丁亚龙
杨 勇 赵友富 张 松
各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股,陈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力争让所有学生都能积极参与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搞“一刀切”,要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对于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强求。对于排斥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诱导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
(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开学前拟订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到“一校一案”,所有学校全覆盖。中心学校统筹做好辖区内所有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指导。优先保障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双职工家庭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对于没有在校寄宿的学生,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结合学生实际,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
(三)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黔教函〔2021〕103号)的要求,严格实行每周5天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确保课后服务时间和质量,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经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全县初中学校,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四)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以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技素养提升活动为主,以开展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为辅的方式进行,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要与图书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研学旅行活动基地、红色旅游活动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紧密结合,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新课教学,不能到校外开展教学或游戏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演出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坚决杜绝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
(五)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在上级未出台相关收费标准前,各学校不得擅自收取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补助,安排要合理,不能搞平均分配。各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免费课后服务,不能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要把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
(六)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一校一案”,认真落实好师资、课程和活动场地。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办班的种类、课程内容、师资安排、参加对象、容纳人数、时间安排等信息的课后服务指南,杜绝“放羊式”的课后服务。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心校)要指导好辖区内学校制定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对开展课后服务有困难的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心校)应提供相应的帮助。
(七)实行全体教师“坐班制”,全县各学校教师下班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教师在校“坐班”期间,除完成正常的课堂教学任务外,可进行备课教研、学习研讨、面批面改学生作业、辅导学生和开展课后服务等。
五、保障措施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组织好,管理好、服务好课后服务工作,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一项惠民工程。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以课后服务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转变教师观点,改变学校校风与学风。
(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明确教职工课后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教育,排查和消除学校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课后服务内容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三)县教育和科技局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对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