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罗东旭
职务: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领导分工
主持政工室(警务室)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司法所;分管意识形态、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车辆管理维修及工会工作。工作。负责党建、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群团部、统一战线、乡村振兴及帮扶村工作、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扫黑除恶、民族宗教、旅游发展、殡葬改革、其它督查督办事项(含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公共机构节能、生态环境、双拥、教育、审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