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创新创优工作方式,优化细化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关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司法局专栏上主动及时发布了包括法律法规、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等在内的各类政务信息79条。通过“关岭司法”微信公众号、“关岭司法”微博号发布信息500余篇,全面客观地展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培训,政府信息工作内容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签订“三审三校”承诺书,做到涉密工作不上网,审核不过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更新县司法局信息专栏,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服务功能,“关岭司法”微信公众号、“关岭司法”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把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注重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群众参与意见征集积极性不高,宣传和社会互动较少;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
下步工作中,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拓展公开领域,全面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二是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三是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感,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