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规范容缺承诺审批公布施行《关岭自治县2022
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调整版)的函
关岭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容缺承诺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县司法局再次对照《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版)》《安顺市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要求相关单位对《关岭自治县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进行梳理和完善,以确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6号)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经梳理完善汇总形成《关岭自治县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调整版),共涉及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5项,涉及县直单位9个。现将《关岭自治县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调整版)发你中心,予以公布施行。并请你中心注意收集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我局以便强化督导指导,确保落实落地。
联系人:王潍;联系电话:37223325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调整版).xls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