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人群及定点医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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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人群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覆盖人群

在原有保障对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市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范围,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需住院治疗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无需提前支付住院费用,仅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县级医疗机构

关岭自治县人民医院、关岭自治县中医医院、关岭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二)乡镇(街道)卫生院

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卫生院、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卫生院、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卫生院、关岭自治县百合街道卫生院、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永宁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岗乌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上关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断桥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沙营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新铺镇卫生院、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卫生院。


关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