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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还未到期,临时把员工辞退,想咨询此情况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 2025-08-06 来源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是可向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书面投诉资料(含投诉书、劳动合同(有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县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二是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具体可拨打关岭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电话0851-37220305咨询。 咨询电话:     关岭县劳动监察大队:0851-37110405     关岭县劳动争议仲裁院:0851-37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