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中院、关岭法院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 为上甲古榕树群穿上“司法铠甲”
3月12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针对关岭上甲古榕树群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正欣,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玉参加发布活动。

据了解,上甲古榕树群位于关岭自治县岗乌镇中心村,现有胸径2米以上的古榕树22株,其中最大的一株胸径6米,冠幅54米,距今已有2500余年树龄,已被载入《中华古树名木》,是方圆百里有名的“毒举”(布依语为“神木”),也是当地村民心中的“榕树王”。古榕树群不仅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更是岁月流转的见证者,承载着关岭儿女世代相传的记忆与情感。
此次联合发布的《司法保护令》包括禁止掘根、剥皮、刻划、钉钉、擅自修剪树枝;禁止攀爬、悬挂重物,使用树干作支撑物等七项损害古榕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并附涉古树名木的法律法规,在“榕树王”周边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让群众清楚认识到破坏古榕树的严重后果,自觉保护好古榕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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