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10 16:06
来源: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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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面积
备注
1
关岭自治县弘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
关索镇西关外41号
T0900130
123.0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