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5年第二批自主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地创业(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须在5年内,申请时必须正常经营),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我局核实,谢章勇系返乡创业农民工,于2022年3月1日创办“关岭谢章勇手机维修中心”并注册营业执照,现向我局提交自主创业补贴申请,经审核,谢章勇创办的个体工商户符合申请自主创业补贴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应给予自主创业补贴5000元、符合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条件,故给予谢章勇创业场所租赁补贴(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按每月500元进行补贴。经我局2025年5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从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给予拨付。
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0851-3722314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37223316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5年第二批拟发自主创业补贴花名册.pdf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