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征求《关岭自治县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5-06-05 10:00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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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稳慎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4〕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13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安顺市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市民发〔2015〕70号)》《关岭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通字〔2010〕115号)》《关岭自治县第九届人民政府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府县议〔2015〕2号)》《关岭自治县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府办发〔2016〕4号)》《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殡葬工作的通知(关府办函〔2018〕9号)》《关于调整关岭自治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发改〔2025〕3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岭自治县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65日至2025615日。

部门联系方式关岭自治县民政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0851-37221366

、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如有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lxbzggldxz@163.com)提交。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完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关岭自治县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岭自治县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岭自治县民政

                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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