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5-07-16 17:20

来源: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 ]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关岭自治县实际情况,奖补以粮油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饲草等重要产业的育苗、耕、种、防、收、烘等环节为60%以上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二)奖补方式。通过遴选的服务主体完成托管服务任务后,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奖补。服务小农户拟补助资金为服务费的40%,服务规模主体拟补助资金为服务费的30%;补助资金的30%补助服务主体,70%补助服务对象,完成验收后由我局分别进行奖补。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我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一家服务主体可开展多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经县级以上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六)对于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组织,以及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予以重点考虑,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登记申请表》,并经申请主体所在乡镇(街道)、县农机中心签字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结果公示。经我局审核拟确定为我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接主体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

五、申请日期

2024年7月16日-7月23日。

六、报名地点

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经站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联系电话:0851-37228487。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登记申请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