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县合法社会组织名单及防范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在我局依法登记并正常运行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共73家,其中社会团体2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8家。
根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社会组织,谨防以开展活动、评比表彰、吸收会员、收取费用等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851-37221777
关岭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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