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普定县委批准,普定县纪委县监委对普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副局长吴德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德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吴德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定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德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定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德新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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