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03-21 11:09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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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依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为做好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发展改革局

第三季度

2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碳达峰

行动方案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发展改革局

第二季度

3

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政府办、县民政局

第二季度

4

关岭自治县县级森林草原“十四五”防火规划

决策启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林业局

第二季度

5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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