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依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为做好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关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关岭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7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工信局 |
第四季度 |
2 |
关岭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发改局 |
第四季度 |
3 |
关岭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基金总额付费工作方案(试行)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医保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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