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关岭自治县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公示(第十批)

日期:2023-09-15 17:40

来源: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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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贴工作,根据《关岭自治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省外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具体发放标准以县乡村振兴局审定为准”。2023年,通过组织宣传、村级收集资料、乡镇(街道)审核、县就业局复审、县乡村振兴局比对,第十批符合交通补贴发放条件共计1395人,按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标准测算,需补贴资金697500元。2023年9月15日县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拨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予以发放补贴

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0851-3722314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7223316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3年度拟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花名册(第十批).xlsx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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