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补贴
支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申报条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
申报流程:①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中心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②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推送系统信息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⑤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人员开设的帐户上。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或其他材料,农民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身份类证明,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⑤.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报渠道: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省就业局 0851-8682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