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

日期:2023-10-16 16:16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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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2022年以来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给予500元标准落实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

文件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兑现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7号)

申报条件:新吸纳2022年1月1日以来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与省外返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流程:①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向经营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③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①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招用人员花名册及2022年1月1日以来省外返乡证明;④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⑥半年工资发放明细;⑦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等。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省就业局 0851-8681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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