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其他农村劳动力)
支持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均为100元/人。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号)
申报条件: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上述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申报材料:①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劳动合同复印件;③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⑤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省就业局 0851-8681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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