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
支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方式大力培养技师、高级技师,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原则补贴企业或企业职工,每名技师或高级技师补贴4000元至8000元。
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
申报条件:有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企业。
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级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审核。
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供:1.培训计划;2.学员签到表;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培训视频类资料等材料,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职业能力建设处0851-85837311
省职业技能服务中心0851-8583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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