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交通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政策: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
申报条件: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申报流程:①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②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对材料进行筛选审核;③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④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对申请人员身份进行确认;⑤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①贵州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②省外务工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银行流水记录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③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关岭自治县就业局0851-3722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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