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通过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安心干”平台推广应用,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促进高质量就业助农增收,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好就业。结合安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组织群众外出就业增收,以“就业渠道更多、就业岗位更优、就业质量更高、议价能力更强、服务保障更好”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安心干”平台推广应用,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
二、定义及目标任务
(一)头雁定义
头雁是指外出务工人员中有能力、肯组织、能奉献的,每年带动一定数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员。
(二)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全市每个行政村(居、社区)原则上至少认定一名“头雁”,全市每年动态保持规模1000人左右的干得好、有潜力、服务意识强、带动作用发挥好的促进就业“头雁”队伍。每年评选100名市级优秀“头雁”,实现“头雁”服务工作站县区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培育认定。要进一步采取进村入户、电话采访、感情联络等多种措施,加大对辖区劳动力就业的穿透式调研,把“亲带亲、邻带邻”组团式外出务工结构、就业情况、工资收入等作出详细了解,摸清辖区内“头雁”构成、数量、行业等情况,紧紧围绕辖区内省外务工人员技能水平、从事行业、地域分布等特点,挑选“肯奉献、有组织力、号召力强、有经验、有实力、办成事”的外出务工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元,通过“村推荐、乡镇审核、县区认定”自下而上的方式,严格按照“头雁引领、劳务经纪人组织、全民参与”的组织模式,结合“安心干”平台安心专员的选聘做好“头雁”认定工作。
(二)强化素质提升。坚持把本领提升作为“头雁”队伍提质增效的关键一环,多措并举提升“头雁”队伍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头雁”服务站的阵地作用,统筹利用好东西部协作资金,常态化开展“头雁”队伍特别是党员“头雁”的理论学习培训、素质提升培训,要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践中推出创新举措、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升“头雁”队伍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在带动群众高质量就业的同时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
(三)强化作用发挥。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头雁”发挥好务工群众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联系企业采集人才需求信息,在各自熟悉的范围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并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给予务工群众合理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走向理想的工作岗位;要紧密结合“安心干”平台推广应用,利用好“头雁”和“安心专员”的双重身份,为群众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岗位推介、培训推荐、优岗转化、创业政策解读宣传等服务,协助落实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确保能发挥引领群众外出就业的作用。
(四)强化服务保障。“头雁”服务站要加大对“头雁”家庭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帮助“头雁”解决开展就业促进和劳动维权保障方面的困难问题,对“头雁”提出的外出就业人员留守家属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问题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帮助和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安心干”平台要加大和省外人社部门、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力度,广泛收集福利好、待遇高、有保障的就业岗位信息推送给“头雁”,积极促进“头雁”群体更好获取优质岗位信息。
(五)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头雁”队伍的考核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每年要对已认定的“头雁”开展考核评价,对发挥作用不好的予以清退,及时更新“头雁”台账,做好工作实绩考核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头雁”队伍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顺市人社局进一步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就业局,就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推进“头雁”引领工作的领导,比照市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撑。各县区要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对“头雁”组织引领劳动力外出就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积极拓展“头雁”发展前景,鼓励有条件的优秀“头雁”报考基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将优秀“头雁”作为村两委后备力量,让“头雁”工作更有劲头、发展更有盼头。
(三)强化机制创新。一是充分发挥“安心干”平台作用。积极利用好“安心干”人力资源开发创新平台,鼓励“头雁”加强与平台的合作,积极引导“头雁”向平台归集,逐步把平台建设成为“头雁之家”,切实为“头雁”搭建新的服务和合作平台;二是建设“头雁”服务工作站。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等建设“头雁”服务工作站,切实为“头雁”提供能力提升培训、政策法规咨询、劳动维权、解决困难问题等暖心服务。三是驻外劳务协作站要强化服务。积极发挥各地驻外劳务协作站作用,积极为“头雁”提供岗位信息供给、政策咨询、劳动维权等方面服务,积极争取当地人社部门支持,帮助解决“头雁”在务工地遇到的困难,切实增强“头雁”开展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加大“头雁”模式宣传力度,通过线上公众微信群转发倡议书,线下张贴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引导带动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劳务经纪人、能人主动加入“头雁”队伍;人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生态移民、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劳动维权、安全防范等方面培训,提高“头雁”从业素质、法纪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引领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品牌形象。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头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本地“头雁”中的典型事例,选树一批“头雁”引领就业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支持“头雁”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