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20县级财政预算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关岭自治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关财绩〔2021〕2号)等文件精神,关岭自治县财政局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组织对全县2020年度部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及3家部门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撰写了《关岭自治县2020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报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0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关岭自治县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机构):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报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部门项目概况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度方面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三)项目管理方面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三)项目管理方面
(四)绩效管理方面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附件:
关岭自治县2020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关岭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关府办发〔2021〕1号)、《关岭自治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关财绩〔2021〕2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财绩〔2021〕4号),组织对全县2020年度部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及3个部门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部门及项目概况
本次共评价2020年度项目42个,涉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62.09万元,占2020年度县级安排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1127.99万元的68.92%。其中包含重点民生保障项目27个,涉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409.36万元,占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重点民生支出的100%。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部门3个,分别为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计生协会。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益目标是否实现、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下一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提供参考依据,落实预算部门支出责任和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用。
2.绩效评价依据
此次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安顺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安市发〔2020〕8号)、《关岭自治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关财绩〔2021〕2号)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开展。
3.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及方法
准备阶段:一是根据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以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为重点,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纳入重点评价的项目和部门,发布工作通知和资料收集清单。二是参考《关岭自治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制定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并根据项目属性,按照工程类、补助类和工作经费及其他类区别设置评分指标。
实施阶段:收集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佐证材料,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并征求评价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综合情况表。
总结阶段:根据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1.重点项目支出。平均得分82.39分,其中:评价为优(90(含)-100 分)的项目11个,占比26.19%;评价为良(80(含)-90分)的项目15个,占比35.71%;评价为中(70(含)-80 分)的项目15个,占比35.7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实施的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及2020年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项目未提供资料,按满分一半(50分)计分,评价结果为差。
2.部门整体支出。3个部门平均得分89.83分,均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现象,总体情况较好。其中评价为优的部门两个,分别为县司法局91.5分,县工信局91分。评价为良的部门1个,为县科学技术协会87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度方面。部分单位项目未制定项目方面的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或制度质量欠缺。如: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无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二)资金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资金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船舶评估及收购款,县生态移民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建设资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茶马古道--关索岭古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县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张贴明白栏费用,县公安局治安防范经费,县民政局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县统计局人口普查经费,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三)项目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见实施过程监督管理资料。如县住建局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托管运行项目。
(四)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所有项目普遍存在绩效目标粗略笼统,绩效指标不够量化细化,指向不明、设置不合理情况,部分指标值设定与实际偏差较大。二是绩效自评不够认真切实,部分项目无法提供自评印证材料,尤其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印证。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建设,并注重管理制度执行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发挥体制机制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作用,合法合规管理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资金转到实有资金账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四是增强绩效意识,强化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定完善本行业本部门指标体系,合理规范编制绩效目标指标,并注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印证材料收集管理。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强化问题整改。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整改落实,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至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股。本次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县直部门(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经评价核查发现,县统计局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安排拨付220万元,实际使用200.52万元,结余19.48万元,该项工作已开展完毕,应付资金已全额支付。建议将结余资金收回或调整用于其他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