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和 养老服务机构公告

日期:2026-01-15 17:55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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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化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和养老服务机构库,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等文件和标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入库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机构自愿申报、民政择优遴选”的公平公正模式,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专业服务和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资源精准供给。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相应职能所需的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的评估组织、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与此次遴选工作。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资质资求

①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②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证明。

③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经申请可直接确定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④不得同时作为养老服务提供商参与本补贴项目,避免利益冲突。

2.人员要求

①评估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评估指标与要求。

②至少配备1名评估专家,须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之一,负责指导现场评估及复核评估结论。

(二)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

①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②自愿参与此次遴选,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③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人员需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专业技能。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材料正副本(原件经核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附评估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企业)的经营状况报告、相关服务业绩证明资料等。

3.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资质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4)(需加盖单位公章)。

5.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可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

四、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按顺序装订。

2.资格审核: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3.择优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机构资质、人员专业度等情况综合遴选,确定入库机构名单。

4.入库公示:拟入库机构名单将通过相关渠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评估机构库。

5.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下午18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恕不退还,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入库机构将优先承接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具体服务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由紫云自治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昌林

联系电话:0851-37154851

联系地址:关岭自治县民政局三楼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办公室)

附件1: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xlsx

附件2: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docx

附件3: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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