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中心城区祭祀焚烧管控工作方案

日期:2024-07-01 11:30

来源:关岭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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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中心城区祭祀焚烧管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做好我县中心城区祭祀焚烧管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群众参与原则,为加强祭祀焚烧管理工作,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以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区域为重点,禁止焚烧香蜡纸烛等活动。重点管控中心建成区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区域及周边区域、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等可视范围区域,其他需要重点管控的区域。

二、禁止祭祀焚烧区域、限制时段

(一)禁止祭祀焚烧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输变电设施和加油加气站、燃气场站及管网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安全保护区内;

3.公园广场、公共绿地、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公共场所;

4.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省控站点关岭寄宿制中站点和关岭县民族高级中学站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

5.根据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的止祭祀焚烧的区域

(二)祭祀焚烧限制时段

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允许在中元节等特殊节日期间在城区下风向的开阔地带设置科学、安全、合规、方便可达的集中焚烧区域,具体集中焚烧区域由龙潭街道办事处、关索街道办事处、顶云街道办事处、百合街道办事处确定,并于节前7天提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

工作职责

(一)加强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充分利用官网、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以及宣传动员、海报、短视频、发布倡议书等方式,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文明祭祀,带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自觉抵制焚香、烧纸等陈规陋习,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电子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县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祭祀焚烧用品销售源头治理。对祭祀焚烧用品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经营商户的文明祭祀宣传,引导文明祭祀用品销售,从源头减少减量焚烧用品。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从严查处不文明祭祀行为。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对城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挠、殴打执法管理、劝导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市容环境保洁清扫工作加强市政保洁区域的巡查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情况,加强环卫保洁、保湿、降尘等工作。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做好祭祀焚烧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工作。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管控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管控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禁烧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2日

方案公告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公告公示有异议,请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7223271

监督电话:关岭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7223271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0851-322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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