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关岭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51-3715331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龙潭街道云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办事处云头村老水泥厂 |
/ |
583.71 |
机关团体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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