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05 11:47
来源:关岭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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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关不动产(2025)第28期
因贵州关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江支行保管不善,将黔(2017)关岭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声明黔(2017)关岭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94号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