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5-08-14 14:13

来源: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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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领导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宋保勇

二、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普法办公室(局法制大队)

三、联系方式

联络员:县局法制大队邹启雄;联系电话:0851-37229559

四、普法对象

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全局公安民警、职工。

五、普法目标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狠抓《2025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执法主体、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贵州、法治公安建设。

六、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执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执法细则》《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

七、行动计划

(一)明确普法责任

1.主要内容:科学制定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与县局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人员,加强普法经费、物资保障,为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2.责任单位:局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

3.完成时限:2025年3月20日前

(二)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主要内容:紧紧围绕“预防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反恐防暴、禁毒禁赌、报警求助、安全防范、控辍保学、防止早婚早育、出入境知识”等法治宣传主题,结合 “12 .4”国家宪法日、“110” 宣传日、3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5 .15” 经侦宣传日、“1 .13”禁赌宣传日、“6.26” 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18 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9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责任单位: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派出所等相关单位

3.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三)搭建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1.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贵州交警”APP, “贵州公安”微博微信,“贵州警事”“贵州刑警”“贵州禁毒”“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信息创作与推广,制作法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微动漫、微电影、微视频、教育警示片,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法治宣传。

2.责任单位: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 日前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主要内容: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办理案件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法律文书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各执法警种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适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责任单位: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森林派出所等相关单位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 日前

(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主要内容: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认真组织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充分利用“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法宣在线” APP,“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国公安机关法律业务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等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

2.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 日前

(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应审活动

1、主要内容:抓好《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省法院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司通〔2019 〕56号)的落实,采取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等形式,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

2.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 日前

(七)建设公安法治文化

1.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局机关文化建设内容,鼓励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问题的良好习惯;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推广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以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为契机,因地制宜打造公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禁毒、反恐、交警,治安等部门要对已建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提档升级、丰富内涵、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广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2.责任单位: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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