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5-08-15 08:59

来源: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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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岭自治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2025年安顺市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核心指标任务分工方案》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我县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学习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3.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

(二)个性普法

1.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

2.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

3.行政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等。

(三)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1.党内法规。《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

2.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

3.政府规章。《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征地拆迁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

二、普法对象

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引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基本形成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依法维护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社会影响面。

四、责任部门

局办公室(法规监察股)具体承担普法相关工作。

五、普法联络员

联络员:陈万顶,联系电话:0851-372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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