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5-08-18 11:07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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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股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慈善事业促进中心;

4.《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基政股

5.《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责任单位: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股;

7.《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责任单位:社会救助中心;

8.《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

二、普法对象

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民政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相对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组织实施《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向行政执法相对人、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法治关岭建设。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按照《2025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2025年度全县民政系统普法工作计划和县民政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

(二)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主要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厅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主要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慈善日、社工宣传周、清明节、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在晋升和入职人员培训中加入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度组织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适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宣传。

主要内容:对新颁布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等适时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力求上述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正确实施。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慈善事业促进中心和基政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六)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主要内容: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专题,年内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4条。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法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讲好民政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厅机关文化建设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执法培训等活动,在厅机关大楼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社会救助中心、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责任领导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

六、责任部门

县民政局机关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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