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6-04-27 15:55

来源:关岭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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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主要普法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牵头股室:政工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办公室:重点宣传保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家安全法、政府采购法、卫生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

2.政工室:重点宣传公务员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与干部管理相关党内法规。

3.行政复议应诉室:重点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重点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6.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等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等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各司法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公证服务指南等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共性普法内容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个性普法内容的主要对象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认真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对照《2026年关岭自治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任务分工,结合职能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2026年4月。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

责任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工室,完成时限: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3.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开展好年度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专刊,开展更多面向大众的宣传普及活动。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4.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宣传解读,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相应成效,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完成时限:全年。

5.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护苗行动”开展专项普法,制定实施年度重点任务清单。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6.组织参加2026年贵州省“九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2026年9月。

7.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参加省级示范培训,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等法治实践,促进作用发挥。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

8.制定《关岭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6年版)》,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2026年4月。

9.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在新招录招聘人员任职培训中列入法治课程;认真组织局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活动。

责任股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四)将普法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10.运用《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指引》,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

责任股室:各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11.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等工作各环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的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12.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关岭司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积极与我县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3.依托12348贵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分析群众法治需求,将群众咨询的热点转化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和规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建立公布本地法治文化场所名录。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 军

六、责任部门与联系方式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络员:蒙锦秀 

联系电话:0851-37223836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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