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二期)

日期:2026-04-30 15:46

来源: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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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关岭自治县某入网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3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入网餐饮商户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后厨食品加工区域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

处理结果: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相关违法线索已同步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典型意义:原材料质量是餐饮食品安全的核心基础,过期原材料极易滋生有害微生物、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暴露出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原料管控流于形式,漠视消费者饮食安全。此案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日常盘点、过期销毁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劣质食品原料,严把食材采购、贮存、使用全流程关口,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典型案例二:关岭自治县某入网餐饮店未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规定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2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入网餐饮商户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食品加工区域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未落实“五专”管理要求。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典型意义: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餐饮食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管理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法定要求。部分餐饮经营者忽视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易出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违法问题,引发食品安全隐患。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规范使用、精准记录,杜绝违规使用行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细节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案例三:关岭自治县某入网餐饮店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贮存食物不规范案

基本案情:2026年2月26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入网餐饮商户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票据留存不齐全,且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规范贮存食品。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典型意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实现食品原料溯源管理、把控食材源头质量的重要手段,规范食品贮存是防止食品污染、变质、损坏的必要措施。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重经营、轻管理,不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和食品贮存要求,导致食品来源无法追溯、贮存环节存在污染风险,破坏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范食品贮存,做到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全面夯实食品安全管理基础。

典型案例四:关岭自治县某入网餐饮店未按规定完整公示经营资质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9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入网餐饮商户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网络餐饮平台上,未按规定完整公示经营资质证照,也未及时更新相关公示信息。

处理结果: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典型意义:网络餐饮经营资质全面、规范公示,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网络餐饮经营的法定要求。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不按规定完整公示经营资质,容易误导消费者选择,扰乱网络餐饮监管秩序。此案明确警示所有入网餐饮经营者,线上经营必须严格遵守网络餐饮监管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监督,推动网络餐饮行业规范、透明、健康发展。

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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