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局党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责任单位:局党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经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办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种子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股、县渔业服务中心
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股、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
8.《兽药管理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股
9.《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植保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乡村建设与土肥能源站
1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办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机中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党组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党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党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
四、配合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站室)